香港經濟市場,現在都為進入退休的銀髮族提供各式各樣的活動,課程等不同的服務來享受退休生活。但對如何為退休做準備式己進入退休時期,如何將資產再合理規劃來讓他們真正的退休享福呢?
合理規劃安排
1)理財要簡單,不傷腦筋不煩惱 6)安全低風險投資,減少損失
2)有多很多於基本生活所需的錢做喜歡做的事情 7)子女親友借貸
3)有足夠的錢用到人生最後一天 8)醫療費用的開支
4)沒有通貨膨脹所帶來的影響 9)財產分配
5)沒有税務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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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生活規劃中活面對這些考量,一般做法是先將一部份錢劃分為生活費及一般支,其餘部份用來生息增值。但在現實中,可能因為某些原因,如醫療,參加銀髮享受生活活動或相關產品等等的需要及追求,你花錢的速度大於錢的增長,這樣的話,如果你長壽,可能在之後的日子不夠錢用,也沒有太多的錢留給家人。
常見可能性
有可能本來你的錢財足夠到不得了,足夠使用甚至可以有一筆不的錢留有家人,但因為一時的糊塗/貪心而錯誤投資,或給人定欺騙,或借出(子女/親友),或醫療,使原本「足夠到不得了」的錢長期的,或大量的流失,最後苦了自己。
亦有可能,辛苦了一生,退休後仍不願也不敢花費或享受,對自己節儉、刻薄。錢最終留下給子女,但因為分配問題而導致一些稅務上,或家人誤解而引致一些律師費用,最後部分被抽稅或花在不必要的地方。
不動產(自住及投資)
股票/基金
銀行存款
生意及其他投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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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些資產中最後多多少少都會總會有部分留予家人,那如何處分好呢?在過程中如何可以減少家人的誤解、不滿、摩擦、糾紛呢?如何可以避免外人干擾而把肥水流向別人的田?如何可以減少將來可能面對的稅款?這都是退休規劃當中的重要環節。
最起碼我們可以先將錢分為幾個部分:
第一部份是目前和可見的將來一段時間要用的;第二部份是應付不時之需的;
第三部份是用來長期増值給將來用的。
當中可以多分一部份來預留將來支付久病照料費用的。另外當中也可能有一部份是預備留給家人的。
這樣現在和可見將來一段時期要用的錢,可以通過年金(Annuity)之類來處理,使將來每月取得一筆費用,其中大部份不必付入息税,而且幫助手抵擋索產或借貸的訴求。用來應付不時之需的第二部份錢存可以在銀行,以保其流動性。而要準備應付久病照料費用的這部份,我們可以用參加能提供這方面保障功能的計劃來處理。
而準備留給家人的這部份,用適當的人壽保險,得到放大、零存整取、稅法優惠和幫助抵擋索產訴求等功能,也可用於應付遺產稅(如有的話)。用來長期增值將來用的第三部份,也可以參加適當的年金計劃來協助。
銀髮退休盡早規劃可享福(續前頁)
過了一段時期,隨著減少或消失,可將已增值的部份出來,好像分期分
[目前和可見的將來一段時間要用的]提出來使用,餘下部份繼續增值的2部份。
用來增值部份也可以分成兩部份,其一部份用來做穩定的利息累積,另一部份作長線基金投資.將來需要動用這部份時,若基金投資這部份處於低迷狀態,暫不取出,則可動用利息累積那一部份,在稍後較適宜時期才從長線基金投資部份取出;反之,若長線基金投資部份已有相當的增值,也可考慮先動用這部份,留下的繼續慢慢地、穩定地累積利息。
(註:基金型投資有風險,需要通過適當分配基金項目及其他各種手段來減少風險,還要有理性和耐心才能獲得長期效益,每人需視自己的情況和承受風險能力未決定是否參加、參加的份量及選項。)
上面各項是值得你考慮的安排,你可依你的實際情況與上述各項結合起來探討,考慮和做出適當的安排。當然,上面各項不會包括所有可能的情況和選擇,但對大多數人來說,已相當周全和實用。
通過上面的策略和布局,理性地和合理地安排好財務,就比較容易達到開頭提到的九項目標,讓自己能放心,少憂慮地享受退休生活。
即使你仍未退休,也該著手採取上面所提到的一些措施,例如,將一部份錢放入年金,讓其穩定地增值,盡早參加久病照料保險計劃和人壽保險計劃,等等。越早計劃越好,盡早採取相應行動,有更好效果。時不我待,拖延無益。
美國國人身份「相見時難別亦難」
上期我們有簡單提及過要脫離美國人身份,將要面對棄國稅問題,及「適用棄國者』
棄籍時要有以下三條之一:
一、淨資產200萬美元以上;
二、棄國前五年內美國淨税負12萬4000元以上(隨物價調整,扣除免稅額和外國稅扣抵);
三、未申報8854表並聲明五年內都合法報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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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國税經過多之修改,2004年以前規定有逃稅意圖才需要繳棄國税。2004年以後把逃稅意圖拿掉,棄籍十年內要繳棄國稅。2008年新法規定,2008年6月17日以後棄國者,要以市價計稅(Mark-to-Market)的方法,在棄國時把所有財產都當一次出售或取出計稅。
其具體做法是,所有棄國籍者的財產以他成為稅務居民當天的市價做成本,以棄國籍前一天市價當賣價,兩者相減,就是未實現淨值(Netunrealizedgain),扣除免稅額60萬,餘額加到棄國籍當年收入,在第二年報稅時繳税。如果有虧損,就只能扣3000元。
棄國者的贈與和遺產的課税也和一般美國人不同。一般美國人是贈與和遺產是贈與人繳税,但棄國者的贈與和遺產,卻是由受贈人和繼承人付贈與或遺產税。不只没有免稅額,還以最高邊際稅率乘以贈與或遺產的市價。不過,在棄國者的稅表上已申報過或慈善贈與的財產除外。受贈人可以享受年度免税額1萬3000元〔2011年2012年,隨物價指數調整〕和外國税扣抵(ForeignTaxCredit)。
棄國節稅理財各有訣竅
擁有緑卡少於八年〔六年加兩天〕內放棄緑卡,他們就可變成一般外國人,不受制於棄國稅。但是,放棄前處理在美國的財產,可以省稅不少。「一旦放棄美國身份,他們就没有這些稅務優恵了」。
賣掉在美國的自住宅,享受25萬〔夫妻50萬〕免稅額。有股票等資本損失轉帳(capitallosscarryovers)的人,賣掉美國增值的不動產來和這些虧損互抵。在美國的房地產等100萬元以內財產(最好是增值少的,2011和2012年最高可以有500萬美元),贈送給子女,用掉終生贈與税額,棄國後就失去抵稅優恵。
稅務智庫
棄國前賣掉跌價的股票、債券,把虧損拿來和不動產等的增值互抵省稅。增值的股票和債券等留下來,棄國後再賣,可以免稅。如果想把財產留在美國,可轉成銀行存款、壽險和組合投資(portfolioinvestment),棄國後利息免所得稅和本金免遺產稅,可以留著百年後送子女。別忘了告訴銀行,你已經變成外國人,並填W-88EN表,否則利息會被扣繳。財產轉出美國,放棄緑卡後再贈與子女,可以免遺產和贈與稅。
擁有公民或緑卡超過八年的人,棄國前節税要用不同的方法。棄國者的自住宅棄國時能否享受25萬(夫妻為50萬)免稅額,這點還不很清楚,因為市價計稅是當作在棄國前一天賣掉自住宅,納稅人理論上還是公民或居民,應該能享受這免稅額。但因為棄國稅法凌駕於其他法律之上,且法律規定棄國後就不能享受這免稅額。因此,建議還是在棄國前把自住宅賣掉或送給子女。
有股票累積虧損轉帳(losscarryovers)的人,賣掉美國增值的不動產來和這些虧損互抵。100萬元以內的財產,增值愈少愈好,2011和2012年最高可以每人送500萬元(夫妻就可送1000萬元),贈送給美國居民子女的財產,用掉終生贈與免稅額。如果能因此把淨資產減到200萬元以下,則可免於棄國税,棄國後不只没有終生贈與免稅額,所有贈送給美國居民子女的財產,子女都要用贈與最高稅率繳稅。
對財產增值不多的新移民來說,只要好好規劃,「以市價計稅」未嘗不是一個好的省稅辦法。因為棄國稅是以成為稅務居民當天的財產市價當成本,而非一般的用原始買價當成本,所以移民前的財產增值都免繳稅了。棄國後所有資產,即使因享受60萬元免額而免繳棄國稅,但還是以棄國時的市價變成本,所以棄國後的「贍養費」也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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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分享
客戶背景
·A先生已婚40歲,5年多因生意經營不善而結業及申請個人破產,亦因為經營生意時應酬,身體健康不太好。其間在親友的貿易公司任文職工作。破產今完後回到母親於中國的電子工廠工作,由於工廠與國際大品牌合作所以每年生意穩定,從沒有受經濟環境轉變影響。每年收入年薪約港元50萬多。
·A太太,39歲,鋼琴老師年薪約港元30萬多
·二人育有兩個兒子大兒子7歲小兒子3歲
·A先生另於國内分別有1個家庭分別育有一女兒1歲
分析及建議:
A先生主要希望可以妥善處理2個家庭
1)建議A先生先為2個家庭未來將可能面對的潛在經濟問題作預備及規劃,他可分別為先以2份獨立人壽保險,分別由2個家庭受益,但由於A先生子女年幼,所以建議A先生成立兒女生活照顧信託,如果A先生身故,理賠金及部份會由年幼子女直接繼承資產轉入信託,而這部份資產先由A太太及A先生母親二人共同代管理,直到子女21歲或完成大學課程才轉交回子女名下,而期間的子女教育及生活當則由信託支付,這可暫時把國内家庭將來經濟需要解決。由於不太了解國内情況,A先生要信託可日後再討論。
2)A老太太是工廠老闆,A老太太將來的資產相信由A先生全數繼承(獨子),而在A先生繼承後將面對第三代傳承問題,由於2個家庭的子女(婚生及非婚生子女)將來都有相同繼承的權力。為免情況發生引至資料外流、多方面誤解及可能的訴訟,老太太先成立遺囑來清楚處理資產如何處分及部分資產由信託繼承(如工廠廠房地長期持有的資產),舉例如將工廠以信託持有,就算他日變買工廠,有關金額收益都由信託持有,可達安全資產傳承的效果同時避免了第三代傳承時的問題。
(下期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