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內的金融緊縮政策之下,台商及港商明顯的出現了幾個普遍的問題:
一)國內銀行的資金分配以大型國營企業優先,其次是內資的優質民營企業。台商及港商企業對國內銀行而言,因為在存款及融資條件方面的貢獻度低,而且不確定性高,所以被列為較後順位的貸款對象。
二)國內金融機構只有對新企業的資市性投資,提供3~5年的項目融資,融資期間必須本利攤還,一般沒有寬限期,等正式營運後,則轉為週轉性融資,一年續約一次。因此,中長期融資少,多以一年一貸的方式操作,對企業資金規劃較為不利。
三)週轉性融資一年到期之後,均需先行償還,然後再重新申請融資,如此一來,增加了台商、港商的調度困難,而在目前的緊縮形勢之下,貸款收回後,不再續貸者,亦經常發生,使台商及港商的財務不穩定性大為提高。
四)目前台資銀行在國內設有據點的很少,原有華一銀行及協和銀行,後有富邦銀行及台銀、三商銀等,陸續進入,杯水車薪,遠遠不能滿足台商的需求,而且台商的不動產也無法提供給外商或台灣的金融機構直接擔保,都使台商求貸管道嚴重受限。